释义 |
配偶一方欠巨额债务,如果是所欠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虽然是一方签字但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那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按时偿还即可,到期没有能力清偿债务的话,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签订分期还款的合同,缓解资金压力。如果是老婆一方所借债务用于个人生活的,那么由老婆自己偿还即可,配偶没有偿还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