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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释义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一、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怎么样构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规定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本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有哪些
    刑法没有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只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构成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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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