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设立的基础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分公司设立的基础条件有以下这些:一、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二、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四、要有以下这些材料:1、全体股东指定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2、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设立分公司及有关事项的决议;3、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总公司章程;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按章程规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6、营业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或者国土使用证复印件、租房合同);7、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监理公司的分公司设立条件有什么 设立监理公司的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设立分公司有什么条件吗 总公司可以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设立分公司,而日后要是分公司发展壮大了,同样也可以设立自己的分公司,当然还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分公司的设立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由总公司申报办理。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风险提示:设立分公司可能会有以下风险:1、合同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签署风险,二是合同履约控制的风险。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3、抵押担保风险。 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有什么 股东公司设立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三点: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条件 如果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如果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提交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拟设立分公司的负责人任命书或决议;核准分公司名称、提交住所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领取营业执照。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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