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嘱查对制度的内容:1、医嘱需医生下达护士核对后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2、一般情况下,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应即刻据实补记;3、指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内执行。医嘱执行后执行人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4、医嘱需班班核对,每周总查对两次。药物查对制度的内容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的一种制度,是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为了提高医疗技术工作质量,防止任何差错的发生,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查对制度包括临床科室查对制度、手术室查对制度、药房查对制度、血库查对制度、检验科查对制度、病理科查对制度、放射线科查对制度、供应室查对制度、特殊检查室查对制度、理疗科及针灸室查对制度。其中,临床科室查对制度要求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