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wto规定征收反倾销税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根据wto规定征收反倾销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受调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 2、生产“同似产品” 的、进口国某一国内产业受到法定的损害; 3、低价出口与进口国国内产业之损害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附加关税之征收符合该法域之整体利益或公共利益。 反倾销税是指进口国政府在正常关税之外对倾销产品征收的一种附加关税。在实践中,抵制倾销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措施是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是一种进口附加税,其金额不应超过倾销幅度,并且仅限于实现反倾销行动。 对进口经营者征收反倾销税,其理论基础是,对进口经营者征收反倾销税后,会增加进口此类商品的成本,然后转向进口其他国家或购买国内产品等价格较高的产品,从而减少对国内产品的影响,从而维护国内产业的利益,抵御恶性竞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 第八条 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审查下列事项: (一)倾销产品的数量,包括倾销产品的总量或者相对于国内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增长量及其大量增长的可能性; (二)倾销产品的价格,包括倾销产品的价格削减或者对国内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价格的影响; (三)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 (四)倾销产品出口国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和库存。第十条 国内产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全部总产量的大部分的生产者;但是,国内生产者与出口经营者或者进口经营者有关联,或者其本身就是倾销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的,可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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