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你好,请问这套房具体是什么情况呢?如果房屋是男方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该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他处分该房产与你无关。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这个房产(或部分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一、房产证加上你的名字;第二、房屋出售后所得的款项混同购置了其他资产;第三、婚后对房产进行了装修等工作使得房产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1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