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的机动车只能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救援车和清障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置车辆所装备的用于拖曳、牵引车辆的专用车辆。一般在接到故障车的报警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迅速派出救援车或清障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在高速公路上由其他非专用拖曳、牵引车辆来拖曳和牵引故障车辆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故障机动车不能任意由其他车辆拖曳和牵引,应由救援车、清障车完成拖曳和牵引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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