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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育局能补办学生学籍档案吗
释义
    可以申请补办学籍,补办学籍流程:1.学校填表,报辖区教育局;2.辖区教育局汇总后逐级上报,最终报至教育部;3.教育部查重后,通过的和不通过的(含不通过原因)学生即显示在辖区教育局的学籍账户中;4.辖区教育局账户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含家庭信息)将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入。学籍档案一般保存在学校学生处,毕业后在你所在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个人档案属于国家机密文件,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大学毕业生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个人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部分定向培养或在毕业时签订了三方协议的学生,其学籍档案可能会在毕业时就业的单位或单位所在城市的人事局。如果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毕业院校、首家就业单位都找不到学籍档案,那么学籍档案则有可能是在保管或移交的过程中遗失了,需要进行补办并重新建立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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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