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红利所得,以支付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x20%。但红利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根据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进行筹划,从而减免个人所得税。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都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股权而取得的红利所得。公司、企业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的叫红利。除另有规定外,红利所得,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得奖是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得到的奖金;中奖、中彩是指参加各种有奖活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而取得的奖金。 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发奖单位或机构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