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什么收入?
释义
    法律分析:红利所得,以支付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x20%。但红利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根据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进行筹划,从而减免个人所得税。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都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股权而取得的红利所得。公司、企业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的叫红利。除另有规定外,红利所得,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得奖是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得到的奖金;中奖、中彩是指参加各种有奖活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而取得的奖金。
    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发奖单位或机构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3: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