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做试管婴儿的患者,必须是身份明确的不孕不育患者,已婚而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患者在做试管婴儿时,必须要具备三证,即身份证、结婚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 2、不是所有的不孕不育患者都能做试管婴儿,试管婴儿有严格的指征要求,只有符合试管婴儿指征的不孕不育患者才能做试管婴儿。试管婴儿适用于输卵管性不孕、子宫内膜异位症、免疫性不孕、原因不明性不孕、男性少弱畸精子症。 3、夫妻双方不能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任何一方不能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患者不能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女方子宫具备妊娠功能。 法律依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伦理问题的,应当提交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 第十五条 实施供精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卫生部批准的人类精子库签订供精协议。严禁私自采精。 医疗机构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时应当索取精子检验合格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