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户籍老人补贴标准 |
释义 | 深圳户籍老人补贴标准如下: 1、凡具有深圳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均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2、发放标准为:80周岁(含80周岁)到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含90周岁)到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时间从2011年4月1日起; 3、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即长寿保健补助费每人每月300元,仍按原规定发放; 4、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老人高龄补贴申请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凡符合高龄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向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永年区高龄生活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有户口但无身份证的老人,须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身份证号码证明。 2、乡镇审核。村(居)委会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审查相关情况,确认核实后,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在本村(居)村务公开栏公示7日,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3、区级审批。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在收到乡镇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要逐个认真审查核实,无异议的予以批准。 4、镇(乡)发放。县老龄办根据审批情况将津贴划拨到各镇(乡),各镇(乡)实行打卡发放。 综上所述,90岁到9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0元; 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3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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