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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企业所得税申报教程
释义
    

法律主观: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一般情况下,需企业在年度终了之日起的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的申报资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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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