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股权转让应当召开股东会议 股权的出让方将转让股权的情况正式报告目标公司后,法律规定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召集股东会的法定程序是:由董事会依据章程规定定期召集公司股东会或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正式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召集股东会,如董事会故意不召集或故意拖召集致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股东可以起诉目标公司请求损害赔偿。此合同期限的确定,可依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股东结构等因素综合考虑。 (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需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为“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不同意此股权转让,法律规定必须出资购买该股权;如其不同意转让又不出资购买该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其他股东投弃权票,既不表示赞成,又不表示反对转让的,或其没有出席亦未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而视为弃权的,均应作出视为同意转让的理解。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要给多少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根据转让资产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一定合理费用(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做出的必要开支)之后的余额,计算纳税额。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 二、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 (一)涉及股份合作制企业纠纷的法律适用 股份合作制企业既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也不是合伙企业,审理该案件的主要依据是企业章程,参照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 (二)涉及企业改制而发生公司纠纷的法律适用 涉及企业改制而发生的公司纠纷分为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和基于改制后公司法律关系发生的民事纠纷。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包括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和因企业改制涉及他人民事权益而引发的民事纠纷,该类民事纠纷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造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基于公司法律关系发生的民事纠纷应当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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