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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犯荣誉权的表现
释义
    侵害荣誉权的行为如下:
    1、未经法定程序,没有法定理由,并由法定机构作出就宣布撤销或剥夺权利人的荣誉;
    2、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进行冒领、强占他人荣誉;
    3、对荣誉所附随的物质利益进行侵害,它包括拒发或扣发奖金、毁坏奖杯、奖章、奖状等行为。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综上所述,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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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7: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