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餐饮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食堂承包、食堂托管、餐饮管理、食堂管理、营养配餐、蔬菜粮油副食品配送、厨房设计、食堂保洁、餐饮服务等。在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餐饮服务许可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餐饮服务分类许可的审查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餐饮服务许可证》受理和审批的许可机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