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支付加工费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费,只要取得合法的进项发票事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转下期继续抵扣。 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1\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在抵扣前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其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1、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产生进项税额的行为必须是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3、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是指支付给销货方、应税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提供方,或者购买方自己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综合上所述,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加工费发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专案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专案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专案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