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继承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养老、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其中个人账户属于被继承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能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依法继承。如果养老金账户所有人在职死亡,工作单位的人事会在社保局进行申请,个人账户余额、补助费用将发放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员工的家属;如果是已经退休的人员死亡,要由家属带好以下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继承的申请: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火化证原件和殡仪馆行政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申领人身份及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继承权的人员委托书,有多个继承人的需要有公证书;5、指定银行的银行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保人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根据有关规定,其法定的继承人可以带着有关资料(死亡证明、户口薄、结婚证等),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申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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