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收入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包括家庭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城市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一般按其提出申请时前6个月内的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农村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一般按其申请前12个月内的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一、老年人办理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一、城市低保申领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低保户入户调查 入户调查的内容为: (一)户籍状况,包括家庭成员是否满足共同生活条件、户籍类别、户籍所在地等; (二)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等不动产收入; (三)家庭财产,包括不动产、高档家用电器、古董艺术品、贵金属制品等;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应计入家庭财产或收入的其他项目。 以下收入不计入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残疾人各类补贴(如残疾人生活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轮椅车燃油费补贴等)。 三、如何申请贫困户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申请人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具体核算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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