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追究从事或参与套汇的外经贸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
释义 | 非法套汇是指境内机构或个人,采取各种方式私自向第二者或第三者用人民币或物资换取外汇或外汇收益,套取国家外汇的行为。有下列非法套汇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并处非法套汇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二)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在境内的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的; (三)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或者境内所购物资在境内进行投资的; (四)以虚假或者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 (五)非法套汇的其他行为。我国对逃汇套汇罪的刑事责任,实行“双罚制”原则,即对公有制单位判处罚金,而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使用、质押,禁止私自买卖外汇,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套汇、逃汇。”逃套外汇的行为就是直接违反上述外汇管理规定,破坏国家对外汇实行统一管理、经营制度的行为。逃汇套汇罪的刑事责任《补充规定》第9条第1款之规定,我国对逃汇套汇罪的刑事责任,实行“双罚制”原则,即对公有制单位判处罚金,而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从事、参与套汇的外贸企业负责人,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套汇是指境内机构或个人,采取各种方式私自向第二者或第三者用人民币或物资换取外汇或外汇收益,套取国家外汇的行为。有下列非法套汇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并处非法套汇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二)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在境内的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的; (三)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或者境内所购物资在境内进行投资的; (四)以虚假或者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 (五)非法套汇的其他行为。我国对逃汇套汇罪的刑事责任,实行“双罚制”原则,即对公有制单位判处罚金,而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使用、质押,禁止私自买卖外汇,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套汇、逃汇。”逃套外汇的行为就是直接违反上述外汇管理规定,破坏国家对外汇实行统一管理、经营制度的行为。逃汇套汇罪的刑事责任《补充规定》第9条第1款之规定,我国对逃汇套汇罪的刑事责任,实行“双罚制”原则,即对公有制单位判处罚金,而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从事、参与套汇的外贸企业负责人,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套汇是指境内机构或个人,采取各种方式私自向第二者或第三者用人民币或物资换取外汇或外汇收益,套取国家外汇的行为。有下列非法套汇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并处非法套汇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二)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在境内的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的; (三)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或者境内所购物资在境内进行投资的; (四)以虚假或者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 (五)非法套汇的其他行为。我国对逃汇套汇罪的刑事责任,实行“双罚制”原则,即对公有制单位判处罚金,而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使用、质押,禁止私自买卖外汇,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套汇、逃汇。”逃套外汇的行为就是直接违反上述外汇管理规定,破坏国家对外汇实行统一管理、经营制度的行为。逃汇套汇罪的刑事责任《补充规定》第9条第1款之规定,我国对逃汇套汇罪的刑事责任,实行“双罚制”原则,即对公有制单位判处罚金,而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何区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区分为: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符合下列要件即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犯罪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包括: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内容由 林上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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