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步原则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三不原则:不接受不合格品、不制造不合格品、不流出不合格品。1、不接受不合格品,指员工在生产加工之前,先对前道传递的产品按规定检查其是否合格,一旦发现问题则有权拒绝接受,并及时反馈前道工序。前工序人员需要马上停止加工,追查原因,采取对策,使质量问题得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并避免不合格品的继续加工所造成的浪费。2、不制造不合格品,指接受前道的合格品后,在本岗位加工时严格执行作业规范,确保产品的加工质量。对作业前的检查、确认等准备工作做得充分到位;对作业中的过程状况随时留意,避免或及早发现异常的发生,减少产生不合格品的几率。准备充分并在过程中得到确认是不制造不合格品的关键。只有不产生不良品才能使得不流出和不接受不良品变为可能。3、不流出不合格品,指员工完成本工序加工,需检查确认产品质量,一旦发现不良品,必须及时停机,将不良品在本工序截下,并且在本工序内完成处置和防止对策。保证传递的是合格产品,否则会被下道“客户”所拒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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