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释义 | 法律分析: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前一年的11620元调整为12964元,相应的医疗和生育险也将上调。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一、计算平均工资的办法: 1、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2、月平均工资=报实际出勤天数/月计薪天数×月标准工资; 3、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4、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二、拖欠工资的处理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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