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是不能拥有双重国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且如果因与外国人结婚而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双重国籍主要是由于各国法律存在的差异以及因种种情况产生的国籍变化而形成的。其最基本的差异一些国家在自然国籍确定上采用血统主义,而另一些国家则采用出生地主义。 公民取得国籍的方式一般有两种: 1、以出生的方式取得国籍,这种出生国籍也称原始国籍, 也就是说一个人刚刚出生在某国时即具有了某国法律赋予的国籍身份; 2、继有国籍, 也就是一个人以申请加入的方式取得某国的国籍。 继有国籍的取得方式很多,如因近亲属关系取得、因婚姻关系取得、因经济关系取得、因收养关系取得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 二)定居在外国的; (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