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前挥霍财产多少算挥霍
释义
    一、法律上认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消费行为属于正常还是挥霍,是采用了如下判断标准的:
    1、数额标准。该标准并非是一个具体的数额,而是需要以日常生活经验为根据,将消费数额与当事人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比较。如果该数额足以对家庭的经济状况造成较大影响,则符合挥霍的特点;
    2、时间标准。在进行了上述第一项判断,并认为符合挥霍的特点后,还要分析当事人的消费是否是在短时间内完成的。如果是在短时间内消费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也是符合挥霍的特点的;
    3、该消费是否为生活所必须。关于这个标准通常要结合当事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来综合判断。比如上述案件中,女方原本外貌普通,并不存在必须进行整容才能正常生活的情况。
    4、配偶的意见。这一点其实是很重要的。消费行为完全符合上述三个标准,但是如果配偶同意,甚至支持如此消费的话,则也不宜认定为法律所规定的挥霍行为。
    综上,有关夫妻一方的消费行为是否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综合各种因素,并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来判断。往往不像很多当事人所想象的那样简单。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二、如何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
    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对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
    当然,夫妻闹到离婚这一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双方都不会不知道,作为被告一方,也应有所警觉,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相应措施。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在网上找不到确切的答案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免耽误时间,造成更大的损失。
    存在夫妻另一方即配偶转移财产的现象和事实时,当事人要保护自身权益和利益不受损害就要积极运用法律仲裁或诉讼等合法有效的手段来对问题作最佳意义上的处理,从各个方面和角度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必要时请求律师的援助,把损失降到最小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4: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