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是监 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能够行使的职权包括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