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京籍:受理之日起城区10个工作日、郊区12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 非京籍:原籍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20日内发放证件 身份证有效时间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 身份证的办理方式: 首先,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户籍簿、本人寸照等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然后,公安机关审查申请材料。最后,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