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落户申请受理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7月2日,其中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申请审批次数只有一次,本硕应届生的申请受理时间为期一个月 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在2021年6月11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用人单位登记表,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申报。 4、申报材料初审审核通过后6个月内必须要完成实际落户手续。 5、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要符合基本申报条件,不必走“积分落户”,就可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6.应届生落户标准分为72分 法律依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居住证、户籍等政策的积极作用,优先满足市场无法有效配置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重点领域的用人需求,主要扶持承担国家或本市重大科技专项的关键性岗位,以及远郊地区从事教育、卫生、农业技术等公益性岗位和其他特殊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