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自己开店工作单位可以填写个体经营工商户或者个体户。有经营能力的城镇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依法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