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是申请:借款人持以下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工作证明,银行流水,质押、抵押证明文件,以保证人提供担保的,须有担保证明文件。 第二是银行审贷: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按程序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 第三是签约: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办理以下手续: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 办理公证、保险、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第四是发放贷款:银行在借款人办妥相关手续后,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并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贷款划付相关的收款方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