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种情况:婚前父母给与金钱帮助。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其自己子女的赠与,如果是出资购买的房产,则受赠一方子女理应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第二种情况:婚后父母出资的情况。如果是婚后父母给子女的存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约定该存款只赠与自己一方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婚后夫妻一方所得的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赠与人与受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给受赠人一人的,那么该赠与财产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综上所述,建议此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需约定明确该资金只赠与子女,还是赠与子女及其配偶。如果是借款,需约定清楚利息和还款期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