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公证处受理、遗嘱的审查。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公证书生效。立了遗嘱之后如果担心它的效力发生任何的变化,或是遗嘱被其他人莫名更改的话,就应该要将遗嘱拿去公证。在对遗嘱进行公证的时候,也需要看它是否能够满足相关的条件,不是所有遗嘱都可以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