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导购员穿了店里面的衣服,然后又放回去售卖,可以解除售货员劳动合同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处理。法律规定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有法律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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