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第一种方式就是用现金或者支票、汇票一次进行付清。像一次性付款购房的话,一般也是指在合同的约定的时间里面,房屋的购买者,一次性的付清全部的房屋价款,房屋的出卖者也可以在购买者付清全部的房价款的同时,就转移了房屋的所有权。 2、第二种的话,就是短期的分期付款。分期付款一般也是指房屋的购买者根据相关的合同的约定,先交一部分的房价款以后,再由房屋的出卖者把房屋的交付购房者进行占有使用的,相关的购买者也可以在一定的期限里面,分数次来支付其余的房价款。像这种方式的话,也可以使得购房者不必采用长期的抵押贷款的方式,同时还可以缓解一定的付款的压力。 3、第三种就是按揭贷款。像按揭贷款的话,也是目前市场上使用最多的,同时也是一种比较合理的付款的方式。它也是相关的购房者以其所购的房屋作为抵押,然后向银行申请相关的贷款,还可以由银行先行支付一部分的房价款给房产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