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赠与过户需准备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赠与公证书; 3、房屋平面图; 4、契税完税凭证; 5、省直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提交《已购公有住房确认表》; 6、委托代理的,提交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7、属于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8、属于个人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属于共有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9、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