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公安部颁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销售和贩卖匕 首、三棱 刀、弹簧 刀等属于管制范围内的各种刀具。严禁非法携带上述刀具进入车站、码头、机场、公园、商场、影剧院、展览馆或其它公共场所和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和私自保存管制范围刀具的,公安机关应予取缔,没收其刀具。 法律依据;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 第九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销售和贩卖匕 首、三棱 刀、弹簧 刀等属于管制范围内的各种刀具。严禁非法携带上述刀具进入车站、码头、机场、公园、商场、影剧院、展览馆或其它公共场所和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