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二手房买卖一定要评估吗? 房地产买卖如不涉及国有资产,只是一种民事行为,双方以约定的价格为准,目前二手房交易比较发达,买卖双方都可以从中介方或有关部门公布的交易平均价中获知。如还无法确定,一定要在订立合现成交前进行评估咨询,在只理过户时跟本没有作为,这已是对合现履行的一部份。 且房地产的价格是波动的,没有说房地产可以按照评估的价格可以要求撤消合同,所以评估根本不可能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而且且相反购房方为此付出了一笔不少的评估费到是事实。 而当评估价格低于成交价时征税部门还是按照成交价,(当评估高于成交价时按评估征税),所以没有公平可言,评估也是没有必要的。 2、二手房交易应如何进行评估? 目前房产评估机构评估房子有三种方法。 (1)市场调研也叫市场比较法。同一地段新房的价格,同一地段二手房价格。 (2)房子收益着也叫收益法。指的是这套房子租金收益达这个地段的大概情况,收益越高,房价越高。 (3)房子现状,评估机构也叫这个成本法。二手房子内部装修的好坏,保养如何,是否需要花大价钱维修等等。 所以总括影响房屋评估的主要因素包括小区地段、交通条件、周边环境、配套设施、未来发展前景及环境污染等。其次是房屋自身因素,主要包括建筑年代、楼层、朝向、户型格局、房屋装修、通风采光、物业类型、燃气状况、得房率等。另外,还有市场因素和心理因素等。 3、二手房评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非国有资产除外); (3)当地建筑工程概(预)算定额; (4)当地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5)房屋建筑、构筑物资产评估明细表; (6)部分房屋建筑物工程预决算资料; (7)房屋产权证书或有关房屋产权证明资料; (8)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9)建筑物总平面图; (10)土地使用权证书; (11)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立项文件; (12)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当地政府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4)房屋建筑物抵押状况; (15)其他与建筑物评估有关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