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建筑设备租赁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1、房屋修缮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2、五金交电、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钢材、铁精粉、铁矿石、铁合金、耐火材料的批发零售; 3、筑设备租赁服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