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生产单位应对新录用的员工经过什么程序 |
释义 | 1、出示发放给你的邀请函(或邀约信息); 2、出示你的学历证书、资历证书、身份证、外地员工 暂住证、误工证等原件,提供彩色一寸照片一张; 3、工作人员核实你的个人资料,并发给你《新员工入职手册》; 4、签订《入职承诺书》、《劳动合同书》、《保密协议》等; 5、填写相关表格,录入指纹,领取办公用品和资料; 6、公司将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 用人单位录用条件是确定所要聘用的劳动者的最终条件,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满时予以转正。实践中,不少人常常混淆录用条件与招工条件,招工条件仅仅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选择候选人的最基本资格要求。招工条件的撰写应当相对简单,以吸引更多的求职者来应聘,而录用条件则应尽量严密、完善,要更具可操作性。对劳动者而言,录用条件是其开始工作的行为准则,设定了录用条件就相当于为劳动者设定了一个目标指向,其一切行为表现均将围绕这一目标指向而展开;对用人单位而言,对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评估也要围绕事先设定好的录用条件进行,通过试用期评估确定新进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对于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转正,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对司法机关而言,录用条件则是他们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