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人合伙开公司大忌 |
释义 | 法律主观 : 一、永远记住:信任是建立在实在的合作上的,不能单凭感觉。二、合伙过程中利弊双存,我们应该用利掩盖弊。三、帐目明细,四方都要谈好,管帐的要接受监督。四、谈明利益,四人各自拿多少。五、职务责任要明确,要明确最终决策者。六、股份不必平摊,必须按谈好的比例分配。七、优先让能力强者上,平庸者主动让位。八、合伙是要讲究都赢,要一致对外。九、不要过分强调交情,注意多沟通交流。十、合作的四人都要有忍让心。 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共有财产权、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利润的分配权、查阅账簿的权利。 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足额出资的义务、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竞业禁止义务 只有确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公司的运行才能得到保证。 法律客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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