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破产保护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
释义 | 一、解除破产保护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由债权人通过,经由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但假如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解除破产保护,最后仍是要破产清算。 二、申请破产保护需要的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题目的划定》的划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分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实;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顿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讲演;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追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以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了债到期债务的证据. 三、申请破产保护应留意 1,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2,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3,企业职工安顿预案应依法作出 4,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公司在解除破产保护后还会按照原来的程序入行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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