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家属死亡了,在医院 |
释义 | 医疗事故死亡家属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方式行使救济权利。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四十三条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第四十四条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我喝酒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抓着我的车,摔到了,在医院抢救死亡了,这个法院咋判?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有醉酒肇事行为的犯罪分子适用的处罚规定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醉酒肇事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好,我被男科医院坑了怎么办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首先可以和患者或患者家属协商解决,签订协议书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协商不成的医院可以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还是未能协商解决的医院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第三十四条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几十个人打了我,伤了我,还手把对方打了几家医院 被人打伤了,没还手的处理办法是: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给予打人者罚款和拘留的治安处罚。另外受害人可以作伤情鉴定,请求打人者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残疾人死亡,家属应有怎样的补偿? 死亡赔偿金应归死者的近亲属,即死者的父母、有配偶的归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包括寄养关系与收养关系所形成的近亲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医院里,我被打断了,有视频做证派出所没抓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被人打了后报了警,而警方一直不立案,不抓人,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伤害案件需要受害的当事人作伤情鉴定,如果现在当事人还在治疗阶段,还不能进行伤情鉴定,则投诉是没有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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