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最多能扣多少分 |
释义 | 驾驶证最多能扣12分。分析如下: 1、C类驾照实习期只要不记满12分就不会有事,不会延长实习期; 2、 A、B类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超过6分,延长实习期一年,延长的一年内再被扣分超过6分,直接注销。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地点有以下: 1、申请者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2、申请者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3、现役军人,应当在居驻地提出申请; 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二、会扣留驾驶证的情形有以下: 1、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的; 4、驾驶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记记分达到12分的。 总之,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12 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2)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 12 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 24 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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