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剥夺政治权利终生的人还算是公民吗 |
释义 | 被剥夺政治权利终生的人还算是公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公民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一、犯罪嫌疑人是公民吗 日常生活中,一个人因为涉嫌犯罪而被羁押审查,期间他部分权利义务不能自由行使,那么,作为犯罪嫌疑人是否还是公民呢?首先,公民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是指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刑事侦查终结,检察院公诉之后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是罪犯,未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以前,任何人都是无罪。无论其是普通自由公民,犯罪嫌疑人,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只是因为被调查或者羁押,暂时失去某些公民权利、无法自由履行公民义务,但并不妨碍他们具有公民的身份。此外,法律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因此,是否是犯罪嫌疑人,并不能否定其作为公民的身份。 二、多少岁有选举权 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选举权。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被选举权是指国公民被选任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权利。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意思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的权利主要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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