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要约邀请合同怎么写 |
释义 | 合同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具体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如果符合要约的条件的,则构成要约。 一、要约邀请与要约有什么不同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不同如下: 1、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的约束,受要约人的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2、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 4、具备的条件不同。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如明确的标的额、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 5、目的不同。要约后,一旦相对人作肯定答复,则合同成立;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的行为; 6、针对对象不同。一般而言要约针对是对象明确而具体,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 一、要约邀请包括的内容如下: 1、符合要约条件的商业广告和宣传; 2、拍卖、招标公告; 3、商品价目表; 4、招股说明书、基金招募说明书; 5、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其他表示。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应当有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要约人与受要约人; 2、明确、具体的要约内容; 3、要约应当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4、要约发出的对象是明确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当送达受要约人。 总而言之,要约邀请与要约的不同在于性质不同、具备的条件不同等方面。要约生效后会受到法律的约束,而要约邀请不具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而要约邀请不具备这些条件。 二、电子合同要约生效需要具备的有效要件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关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但出有例外,如广告,因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订约提议,也称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看到广告后向他发出要约,但广告中悬赏广告是要约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所谓具体确定,是指要约中应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受要约人看了以后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约并作出承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承诺。 三、那么什么行为算邀请要约呢?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因为要约邀请只是作出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示,无论对于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