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救灾物资的监督权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行使? |
释义 | 我国对于救灾款物的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相互配合的完整监督制度。对内是政府内部的监督检查,对外是民众的社会监督。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收支使用也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根据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所接受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及其使用情况。受灾地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和使用情况。根据该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制度,从内部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落实。所以,民众可以查看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布的救灾款物的详细情况,对于救灾款物使用有确凿证据证明违法的可以进行举报、投诉。因此,民众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各种途径行使对救灾物资的监督权以确保救灾物资有效、合理地使用服务于民众。 抢劫救灾物资的怎么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挪用疫情救灾物资的构成犯罪吗 构成犯罪。挪用疫情救灾物资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应当依据《刑法》的规定对其进行量刑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疫情救灾物资的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挪用疫情救灾物资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应当依据《刑法》的规定对其进行量刑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疫情救灾物资涉嫌什么罪 挪用疫情救灾物资的,涉嫌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应当依据《刑法》的规定对其进行量刑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是什么 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 该内容由 陈向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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