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4月5日结束。想要享受今冬集中供热的市民,请在10月16日前,由房主本人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或由代办人携带房主房产证、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房主委托书到各供热企业服务窗口提交办理。 尽量不要选择临近11月15号缴纳,因为在您缴纳上供热费用之后,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还要去您家管道井开通阀门,不要因为缴费不及时而耽误了供热。 方式一:进入“青岛金莱热电有限公司”平台→点击子菜单“暖心服务”→点击“微信支付”→输入用户编号→确定交费 (用户自主开具电子发票) 方式二:进入“青岛能源集团”平台→点击“指尖业务”→选择供热业务“缴费业务”→选择所属供热单位(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填写“用户号”→确定交费(用户自主开具电子发票) 方式三:打开手机端微信→我→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缴费单位为青岛市能源热电供暖费)→输入用户编号确定交费(用户自主开具电子发票) 支付宝缴费 支付宝→生活缴费→选择城市为(青岛市)→暖气费(缴费单位为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输入用户编号→确定交费→用户自主开具电子发票 银行缴费 莱西中国银行(95566 ) 莱西交通银行(95559 ) 莱西建设银行(95533 ) 所有网点柜台现金、自助柜员机交费由银行直接开具发票,网银交费由用户自主开具电子发票。 法律依据: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热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热价定价机关)制定。 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热价,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管 理热价。 具备条件的地区,热价可以由热力企业(单位)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条件和程序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