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医务室误诊找谁解决 |
释义 | 学校医务室误诊向医院或卫生部门寻求解决。 具体操作如下: 1、及时保留证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 2、处理过程。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3、处理后果。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与病人协商解决; 4、医院会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5、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6、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 误诊情况具体如下: 1,病史资料不完整,不确切,未能反映疾病进程和动态以及个体的特征,易而难作为诊断的依据,可能由于资料失实,分析取舍不当,导致误诊、漏诊; 2,观察不细致或检验结果误差,临床观察和检查中遗漏关键征象,不加分析得依赖检验结果,是误诊的重要因素; 3,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妨碍了客观而全面的收集和分析资料; 4,临床知识不足,缺乏临床经验,病情复杂就是临床罕见疾病造成的误诊、漏诊的常见原因。 综上所述,医生误诊应当向医院或卫生部门诉讼解决,在司法实践中,误诊的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应当搜集医生的相关医疗情况,并提交到卫生部门或者医院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来解决,具体情况应当根据误诊的实际情况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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