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导游证从事导游的惩罚如下: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3、违反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导游的以下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法律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