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开我车被交警扣了,我自己去处理可以吗 |
释义 | 谁违章就谁去处理带上车主行驶证去违法地车管所处理就可以,处理后拿行驶证取车。车主处理车辆违章时,需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也可以在支付宝等缴纳罚款。但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 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违章被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记录和相应处罚将登记在违章车辆的车主身上。车主可与借车的实际违章人员协商处理,确定责任由谁承担,再携带责任人的相关证件到车管所或自助一体机处理违章。一旦借车人不愿意承担责任,而车主又无法有效举证,那么违章的分将不得不由车主自行承担。 车主无赔偿责任的情况: 1、车主无过错须满足以下3点: (1)借车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 (2)准驾记录与所驾车型相符; (3)对方借车时无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机动车使用人造成事故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借车的注意事项: 但如果出于信任或者人情,必须借车给朋友,最好要确认这几个情况: 1、确认借车人具有驾驶资格且没有饮酒、吸毒的情形; 2、确认自己的车功能完好、设备运转正常; 3、签署借车协议,明确驾驶人员、借车目的和归还时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七条,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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