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为基础建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 法律客观: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天津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第三条 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和监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