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播平台和主播构成劳动关系嘛 |
释义 | 分情况。 1、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1)主播的直播活动是受平台公司的指令进行,具有明显的人格从属性、组织从属性。 (2)直播工作内容属于公司业务范围的组成部分,并明确约定主播保底薪资标准、社保缴纳情况等。 2、不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网络主播可以自行选择直播场所和地点,无需到平台公司指定的办公地点直播,也无需遵守公司关于考勤的规章制度,不受用人单位规章管理的约束,不符合劳动关系从属性特征。 (2)平台虽然对主播最低直播时长及内容进行了约定,但这是由该行业的职业特点所决定的,实际上主播可以自行决定直播的时长及每次直播的主题内容。 (3)关于收益。实际上主播的收益取决于粉丝打赏的金额,这与劳动法传统意义上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薪资性质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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